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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时间:2021-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

——20211029日在桑植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符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中积极作为,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努力担当,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政法系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我县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一、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有高度

持续推进“平安桑植”建设。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严厉惩治故意杀人、绑架、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捕该类案件2131人,起诉1040人,对涉嫌故意杀人的仇龙科、杨昌权等快捕快诉,及时消除群众恐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决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及毒品犯罪,共批捕该类案件259318人,起诉349450人,如办理的童敬侠等7人诈骗案,挽回损失上亿元,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公诉案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不批捕239人,不起诉193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2020年来共对431人适用认罪认罚,适用率85.69%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个不凑数、一个不放过”,批捕黑恶犯罪631人,起诉8106人,追诉漏罪17人。着力促进深挖根治,深挖保护伞线索16条,依法核定、追缴涉黑涉恶资产近900万元。办理了张家界市首例由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曾卫华等4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省、市委挂牌督办的张家界影视城“4·16”系列涉恶案件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2021年,仅该项工作我院2人获得省级荣誉,3人获得市级表彰,7人获得县级表彰,并荣获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系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继续答好反腐败斗争必答题。更加注重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坚决落实监察、检察办案相互配合的政治要求,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衔接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受理市、县两级监委移送涉嫌职务犯罪37人,已起诉3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7人,乡科级以上9人。办理了全省首例监委移送起诉的武陵源区卫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郑山红涉嫌贪污、受贿案,全省首例监委使用留置措施后移送起诉的桑植县农村供水总站原站长田永红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张家界市监委首例移送起诉的市旅游统计研究院原院长胡政洲涉嫌贪污案等一系列案件,以卓有成效的办案成果震慑和警示腐败分子。

用心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开展“护航民企”专项行动,为企业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突出依法保护,严惩阻工闹事、强迫交易等侵犯非公经济领域的犯罪,批捕1人,起诉9人。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释放司法善意。对民企人员轻微犯罪案件,变更强制措施2人,不批捕12人,不起诉8人。突出严格监督,积极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审查涉民企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2件。突出真诚服务,与县工商联联合举办“保障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参加座谈33人次,问计问需于企。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该类案件4296人,如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千万的涂强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有力维护金融安全。为脱贫攻坚助力。先后派出十余名干警担任2个扶贫村第一书记及队员,累计投入和筹集资金2000余万元解决贫困村的水电卫生、道路交通、村部兴建等问题,为帮扶村筹建红薯加工厂、粽叶采摘合作社、制衣厂等惠民产业,圆满完成历史性脱贫攻坚任务,驻村书记陈克兵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并注重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美丽桑植”添彩。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等严重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多发性犯罪5979人。通过开展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增殖放流鱼苗15万余尾,复绿补种林地25亩,并督促恢复、保护被毁坏林地30亩,督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50亩,督促清理污染河道3公里,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0.5吨。

二、全面推进“四大检察”,维护公平正义有力度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529754人,提起公诉10721705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未究、量刑明显不当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撤案4件,追捕漏犯7人、追诉漏罪16人;对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220人、不起诉115人;针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纠正意见64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5件;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5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全面执行巡回检察,对脱管、漏管的12名社区矫正人员予以监督收监;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8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3人。

民事检察稳步加强。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7件。其中,办理对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9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如办理的湖南裕丰米业有限公司不服法院裁判结果检察监督一案,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该案抗诉后,法院根据抗诉意见对此案予以全部改判;办理民事审判违法、执行违法检察监督案件17 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3份。

行政检察提质增效。五年来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7 件。聚焦减税降费、资源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检察监督,办理的行政检察案件涉及行政审判、行政非诉执行、行政处罚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方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不同问题,分别采取通过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纠正,督促解决了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新官不理旧帐”等问题。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化解行政争议5件。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发力。五年来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03件。当好食药品安全守护人,办理食药品安全类公益诉讼20件,对全县范围内摆放的自动售货机售卖资质进行了规范。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0件,办理的拖欠失地农民保障金案,追回欠缴保障金2000余万元。当好生态环境守护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44件,办理的八斗溪饮用水源污染案,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立污水管网、设立饮用水源沿岸隔离栏杆,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饮用水源的安全。当好资源守护人,办理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39件,通过向自然资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恢复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20余亩,维护了国家粮食安全。

三、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有温度

真情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4人,办理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办理的陈代秀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损害公益的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该案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监督公安机关对佘高远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进行立案;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销售有毒豆芽的陈小芳、谌世宏作出罚款1万元,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构建“依法惩戒+综合保护+教育预防”的专业化、立体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模式。注重依法惩戒。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批捕34人,起诉76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批捕13人,起诉19人。注重综合保护。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不批捕35人,不起诉21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5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进行封存;联合社会工作组织桑植县“力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及心理疏导,实现被害人心理疏导全覆盖。注重教育预防。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与关工委、共青团、卫健委、妇联、教育等部门密切协作,联合开展宣讲、帮教、救助等活动11场次,覆盖未成年人3万余人,为孩子成长成才遮风挡雨。2021年,我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温情守护特殊群体利益。加强对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对诈骗老年人、残疾人财物和性侵、拐卖妇女儿童等侵害特殊群体犯罪行为坚决打击,起诉60人。加强对拖欠劳动报酬案件的监督和恶意欠薪案件的打击,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件,追回欠薪109万元;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4件,帮助追索劳动报酬2万余元,让劳动者“不伤薪”“不忧薪”。

用情办好群众信访诉求。将心比心对待群众诉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努力让信访者信法。落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制度,对307件信访及时办理、及时答复。对属于我院管辖的52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首次接访即化解33件,信访积案化解4件。积极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共计22万元,传递了司法温度。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检察队伍建设有深度

抓实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等各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坚决贯彻执行,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报告检察工作11次,做到重要工作及时请示。切实加强机关党建。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主动抓牢意识形态。将意识形态相关要求纳入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和报告制度,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抓细业务建设。落实司法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案件,直接办理案件484件。明确检察官办案权限,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管理清单,确保办案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用好考核导向。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则,促进办案质量和效果双提升。重视案-件比,规范案件提前介入程序、强化引导侦查、严把审查关,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数明显下降,“案-件比”下降至1:1.33,办案效率显著提升。加强素能提升。开办检察大讲堂20期,选送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39人次,有效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涌现出全国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省未检业务标兵、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文化活动先进个人等一批骨干人才。

抓严作风建设。落实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健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廉洁行使。接受内部巡视。主动接受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常规巡视,反馈的1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主动说明问题的9名检察干警做出相应处理。

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执法岗位操作规则、检察人员分类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推进检察队伍管理科学化。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2个精简至5个,一线办案力量明显增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实行“捕诉一体”,设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13个专业化办案组,实现四大检察职能重构性配置,办案质效显著提升。近年来,有3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1件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1件案件被市政府评为十大典型案件之一。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过去的五年,我们把代表委员的提案、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累计邀请18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14次。我们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在保平安、防风险、促发展上,检察工作在履职尽责中稳步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充分,“四大检察”仍有短板,民事、行政检察还有较大提升空间;队伍能力跟不上新形势新要求,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短缺,纪律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发力;检察建设比较薄弱,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努力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书写好新时代检察答卷。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桑植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现代化新湖南桑植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凝心聚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研判桑植县发展的时与势,有针对性地推出检察服务措施,工作跟上,责任跟上。加大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激发创新创业积极性。加大打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力度,严惩各类逃废债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监督力度,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加大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力度,突出惩治教育、就业、养老、育幼、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领域犯罪,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传递法治温度。

二是凝心聚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桑植、法治桑植。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履行好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严防坐大成势。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桑植检察版,全面深化公开听证和领导接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凝心聚力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品质,力争走在全省前列。适应刑事案件结构重大变化,构建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新格局,规范监督,谦抑监督,持续做优做强。创新思路举措,加强精准监督、类案监督,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更好发挥公益“守护人”作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公益损害问题,当好县委政府的法治助手。

四是凝心聚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突出强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不断提升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从基础做起、从基本能力抓起,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智慧检务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约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筑牢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人民检察事业在党的领导下走过了90年风雨历程。站在新起点、展望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来时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锐意进取,担当实干,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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