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在桑植县民族中医院的一间普通病房里,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此进行。
“你们是谁呀?来医院干嘛?”
“我们是桑植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来这里是为了出庭公诉……”
迎着不少患者的疑问,桑植县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在病房内为大家耐心作出了解答。
检察官王海燕、检察官助理韦绪芳出庭支持公诉。
原来,2018年3月4日,公安机关在处理鲁某某与唐某某的纠纷时,调查到鲁某某在未取得持枪证的情况下非法持有枪支,并在鲁某某家中搜出两支火枪,经鉴定,其中一支被认定为枪支。
2018年5月23日,被告人鲁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桑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定于6月8日15时开庭审理。但是被告人鲁某某因在取保候审期间严重摔伤无法出庭,桑植县人民检察院考虑到这个情况,从方便被告人诉讼、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为保证庭审如期进行,遂与法院商议将庭审现场移至被告人鲁某某病房。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鲁某某对两位检察官表示了诚挚的谢意。
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表示服判、忏悔。
据检察官介绍,这其实是践行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制度—巡回审判,目的是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体现公平、正义。
桑植县人民检察院一直秉承着立检为民、服务检察、个性化办案的宗旨,在严惩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每一个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踏寻心怀温暖的检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