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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株百年古树终于有专属“身份证”了!
时间:2024-08-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沿着353国道一路向西北方向行驶,在桑植县上河溪乡与湘西自治州交界处的猛必巴拉湖附近,五株高大的枫杨树在这里已经傲然挺立了百年之久。8月15日上午,正值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怀化铁检院”)与桑植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桑植县检察院”)联合桑植县林业局及上河溪乡政府举行古树名木保护挂牌仪式,为这些见证了岁月变迁、承载着历史记忆的绿色“活化石”上户口、建档案。

古树名木如同历史的守护者,历经风雨沧桑,见证了桑植的变迁和发展,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生态价值,寄托着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是不可再生的活文物和珍贵遗产,更是桑植县丰富林业资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7月,怀化铁检院与桑植县检察院在联合办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推进猛洞河流域综合整治系列案中敏锐察觉到,位于桑植县上河溪乡与湘西自治州交界处的猛必巴拉湖界碑处附近有五株百年以上的古树沿河生长,但未设立标识、未悬挂保护牌,古树未能得到妥善地保护。为推动解决这五株古树的“养老问题”,同月,检察机关邀请桑植县林业局进行现场实地勘验和树龄测算,送达关于督促履行保护古树名木行政职责的立案决定书。受送达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了全县符合古树名木的专项排查行动且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已完成57株古树名木和23株古树群落的资料收集上报至湖南省林业厅并得到批复认可。

此时,检察机关、林业部门、乡政府三方共同到场见证古树名木挂牌保护仪式举行,这不仅是对桑植县悠久生态历史和珍贵自然资源的致敬,也是检察机关开展跨流域协作办案的一次成功实践,更是深化监督职能、迈进共筑绿色生态屏障的又一坚实步伐。

桑植县检察院检察长丁光辉指出:“接下来的工作我们将继续深化监督职能,以“三个善于”为指导,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协作保护机制,加强对破坏古树名木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为保护绿水青山、守护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据悉,怀化铁检院与桑植县检察院还共同组织召开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座谈会,邀请桑植县林业局、上河溪乡政府相关领导参加,商议古树名木保护相关事宜。会上,多方就古树名木的认定、养护和管理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开展办案协作、督促落实等联动配合,用活“检察+”多元监督模式,多维度推动古树保护,形成同向发力“共治都管”的格局,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助力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名园庙宇易建,古树名木难求’,作为检察机关,我们将深入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积极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以法治的方式推动对古树的保护,继续强化与林业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古树名木保护合力。对于逾期未整改到位,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侵害的,检察机关将贯彻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的理念,依法提起诉讼。”怀化铁检院检察长杨勇表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充分挖掘具有农耕特质、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古镇、古村落、古建筑、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的保护力度。”当五株古树都有了自己的“身份证”,也标志着怀化铁检院与桑植县检察院联合办理的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推进猛洞河流域综合整治系列案进入了尾声,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履职下,被污染的母亲河重新焕发光彩,被忽视的古树有了专属“名片”,这正是公益诉讼检察始终在追寻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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