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本案线索,经初步调查,于同年5月6日对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立案调查并进行诉前磋商。桑植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勘验、调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调查活动,查明:罗峪整编旧址已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年以上,仍悬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识,旧址前后院杂草丛生,东头房屋年久失修毁损严重,东西两房连接处房柱裸露,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桑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为本地区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2022年5月18日,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革命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积极争取资金及时修缮罗峪整编旧址,并建立常态化管护制度,方便公众参观、瞻仰。
桑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积极推进整改,多渠道筹集修缮资金300余万元,全面修缮罗峪整编旧址。2022年11月,桑植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罗峪整编旧址修缮整改情况跟进监督,确认旧址已更换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识,房屋多处毁损均已修缮到位,三栋木质房屋连成“一字”整体,屋内文物陈列整齐,保护范围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被列为张家界市、桑植县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内各地党员干部、中小学生、人民群众纷纷前来参观接受革命教育。2022年9月以来,桑植县已有罗峪整编旧址、桑植起义旧址等革命文物被列为党史学习教育基地5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7处,2023年接待112万余人次开展红色教育,同比上涨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