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近年来,桑植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发展“枫桥经验”贯穿于司法办案实践的全过程,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
用心用情司法,回应民之所急
桑植县检察院自2022建设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来,不断拓宽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同时设立检察长接访室,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该院紧跟新时期检察工作实际与目标,树立“主动救助”的工作理念。在周某某故意伤人一案中,施暴者周某某经多次调解,始终没有给予被害人钟某某任何经济赔偿,而钟某某却因手臂被打伤,暂时无法劳动,失去经济来源,且家中还有两个小孩需要抚养,家庭生活困难。了解到此情况后,检察官立即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该院控告申诉部门。接到司法救助线索后,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经调查核实,认为钟某某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主动依职权提起救助,积极为钟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如何解开双方心结,化解矛盾成为了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难题。为了解开这个“结”,办案检察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交流,耐心释法说理、疏导心结,并就赔偿问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后周某某承诺在其能力范围内,给予钟某某1万元赔偿,并向钟某某赔礼道歉,被害人钟某某也对周某某表示谅解。2023年8月1号,桑植县检察院为钟某某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也已成功发放到位,有效缓解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用好检察听证,护航营商环境
检察公开听证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桑植县检察院长期以来积极用好这一法治手段,力争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提供重要保障,充分了解多方意见,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适用于小微企业的合规模式,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责任担当,不断探索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新工作体系。在宋某某涉嫌危险作业一案中,办案组经过全面了解,结合前期的社会调查以及案件反映出来的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于2023年3月,为涉案企业制定并送达规范企业合规建设的检察建议。历时近四个月的整改后,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到涉案公司进行现场合规考察,并针对企业的合规建设验收事项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在认真了解案情并开展充分讨论后,一致建议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
当事人宋某某拿到不起诉决定书时不禁感叹道:“看到不起诉决定我就安心了,感谢检察官!我今后一定会做到守法经营,让企业走上健康发展之路。”桑植县检察院以公开听证为抓手,积极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不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还为如何拓宽企业合规之路,优化本地营商环境提供思路。
民生大事无小案,只有办理好身边的每一件“小案”,才能真切回应老百姓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期待。桑植县检察院将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平和正义。